各学院:
为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鉴于以往办理注销过程中排长队、开具众多遗失证明现象,为高效、便捷办理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现就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学生证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后,由班长集中带到至善楼B306,由学生工作部(处)工作人员加盖“注销”章(红色)后返还学生。注销后的学生证可留做纪念。
二、已遗失的学生证,不再补办,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注销信息登记(附件),不必再为每个遗失学生开证明。
三、该工作于6月5日起进行,6月9日之前完成。
四、对于延期毕业的学生,学生证可正常使用。
五、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学生证注销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届本专科毕业生学生证注销情况登记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