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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大学学生发生重大疾病​帮扶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3-04-19  来源:   点击量:

西藏大学学生发生重大疾病帮扶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生为本,一切工作围绕学生、关心学生、爱护学生”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患有重大疾病贫困学生的帮扶保障机制,构建“解困—育人—成才—回馈”的育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一)患有长期性重大疾病、突发性重大疾病的我校全日制在校各级各类学生;

(二)能够提供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证明材料及相关病历。

二、审批程序

(一)针对突发重大疾病的贫困学生,所在学院依托班主任、辅导员做好相关情况的摸底工作,提供病情证明及材料,(医院诊断书、入院证和学生基本信息),并做好与学工部(处)对接工作;

(二)患病学生(或直系亲属)向学生所在学院提出书面救助申请,并提交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病历,收支明细和医疗收据等书面材料;

(三)学生所在的学院对该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后递交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学工部(处)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提供的材料,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备案,符合条件和程序的上报学校审批;

(五)获得帮扶的学生(或直系亲属)要向学校提供书面借款证明、担保人(校内正式工作人员)、还款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帮扶内容

(一)对于患有突发性重大疾病,并一时难以支付高昂医疗费用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预借,借款金额不得高于5万元。待学生治疗康复并办理完医保相关手续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与资助中心对接并收回借款;

(二)学校每年向各学院借支学生应急周转经费2万元,主要用作学生住院押金,待学生办理完出院手续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收回借款,并于当年年底前返还给学校。每学院2万元,共计24万元;

(三)其他帮扶措施

1.学校设立各类助学金适当向患有疾病的学生倾斜;

2.设立勤工助学岗位,优先考虑特殊困难学生;

3.定期组织特殊疾病困扰生进行排查建档,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具体情况,并建立跟踪帮扶机制,提出治疗建议;

4.各类大型体育竞赛、军训、运动会等较为剧烈的活动,可申请免训或免考核;

5.因身体原因严重影响学业的学生,应劝其休学治疗。

四、附则

(一)本办法适用于西藏大学全日制在校各级各类学生;

(二)本办法由西藏大学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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